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號誌掛小廣告 去電罰不到

更新日期:2010/11/09 04:11

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/草屯報導〕房地產廣告貼紙和掛牌,占據草屯鎮成功路十多支紅綠燈桿及交通標誌,有的貼紙索性把標誌圖案整個遮起來,罔顧用路人安全。鎮公所表示,業者大多使用王八機,根本追不到人開單處罰。

 

本報讀者投訴,草屯市區的外環道路─成功路,往台中方向路段,過了碧山路交叉口後,紅綠燈號誌桿成了房屋仲介廣告懸掛最佳地點,十多支號誌桿都被廣告掛牌占據,連在分隔島邊的交通標誌也被貼上廣告貼紙,局部圖案或字句被遮住,甚至全部被遮蔽,萬一有用路人因標誌被遮蓋未能遵循指示,發生交通事故時,責任不知由誰承擔。

 

草屯鎮公所清潔隊表示,只要發現有這類廣告物看板或貼紙,就會派員拆除,並依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對懸掛張貼業者,處以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罰鍰。不過業者為了逃避處罰,都是利用週休二日政府機關休假期間出來懸掛,例如週五晚間出來張貼或懸掛,週日深夜或週一凌晨趕緊拆下來,廣告上標示的電話號碼很多都是王八機,根本找不到人,業者更是大膽張貼或懸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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